不同类型的房产,选择时更需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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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人居水平,真正做到让天下寒士俱欢颜,“广厦千万间”也逐渐丰富起来。针对社会不同收入人群,不同类型的房产也逐渐保障了更多群体的住房权益。
现阶段,我国不同类型的房产具有不同的房产性质及分类,这就导致在房产交易时,需要搞清楚其背后的性质差异,谨防上当受骗,受到经济损失。
不同性质的房屋的购买途径不一致,价格也不一样。目前我们所居住的房子一般分为集资房、房改房、商品房、平价房、廉租住房等等。
商品房
市面上最常见的、也是最多人选择的就是商品房。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按市场价出售的房屋。适合不被限购政策限制的人群购买,属于相对自由房产。但顾名思义,商品房既然称为商品,那么它的涨跌情况都是由市场和购房政策所影响的,这也就说明购买此类房产时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这也是导致商品房在市面上引起很多矛盾的主要原因。很多人购买了商品房后,无法接受后期房企的降价出售,认为自己手中的房产贬值,向开发商讨要说法。其实如果在购房时没有约定有关降价补偿或是退款等事宜的话,业主“闹事”的做法并不可取。毕竟楼市有风险,有涨有跌实属正常。如果业主不允许开发商降价销售,开发商资金又不充足无法顺利完成整个项目的开发,成了烂尾楼,业主受到的损失则更大。
集资房
集资房是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
关于集资房,关注最多的是集资房是否可以买卖。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首先如果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其余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这种情况,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不能买卖;其次,如果该房产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集资房在取得产权证后可以上市交易;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买集资房时应当注意土地开发是否交了土地出让金,是否有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将办不到房产证,集资房只有在卖方个人拿到房产证后购买才不会有大的风险。
廉租房与公租房
要说廉租房系统还是宋朝搞的较好。南宋初年,大量流亡人口涌进杭州,三十平方公里的杭州城一度住了一百万人口,人口密度接近上海浦西。此时宋朝出现的救济体制中,就出现了“廉租房”。为了安置流民和赤贫民众,修建了一批简易房,虽然条件差点,但是租金很低,这也符合现代廉租住房的社会保障职能。
随着人居体验的逐渐升级,兰州的廉租房条件也逐渐改善。与其最为相似的公租房,保障人群也是面对困难住户,但也包括无房的大学毕业生、引进人才等群体,不同之处在于公租房在租住五年以后可以根据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来购买,但是购买后不得出租、转让和赠予等市场交易。而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对房产类型多多少少也有些了解了,房产类型有很多种,均是有利有弊,不过对于购房者来说,利弊取决于自己的需求,最关键的是了解各种类型的房产,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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