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安徽取消“房户一致”作为就近入学首要条件,官方回应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留言称,一直以来,义务教育的就近入学,把“房户一致”作为首要条件,是不是可以考虑研究制定房产证、居住证一致代替户籍呢?如果有房产、有居住证还不能就近入学,享受不到身边好的教育资源,违背教育的初衷。
对此,8月10日,省教育厅回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地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合理制定本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对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教育保障,要求各地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坚持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