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刚刚发布!事关养老金领取...

搜狐焦点滁州站 2023-08-14 08: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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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退休人员于2023年1月1日认证成功,其认证周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若2023年8月1日再次成功认证,其认证周期更新为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 1.对超期未认证…

琅琊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领取养老金

资格认证工作的提示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所有参保人员的利益,有效防范养老金被冒领等行为发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了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认证范围:领取社保待遇的所有人员,包括企业离退休人员、企业供养亲属人员、城乡居保和被征地待遇领取人员。

二、认证时间:认证周期采用递延计算方式,开始时间为最新认证时间,截止时间为开始时间后365天。本人认证成功在一个认证周期内有效,一个认证周期为一年(12个月),每次认证后,认证周期自动向后递延。如:退休人员于2023年1月1日认证成功,其认证周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若2023年8月1日再次成功认证,其认证周期更新为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待遇领取人员可在上次认证后的12个自然月内任意选择时间进行认证。

三、认证方式

1.自助认证。线上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或“掌上12333”app、“皖事通”app、“老来”等官方手机应用,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在境外居住的,还可以通过外交部“中国领事”手机应用完成认证。

2.线下认证。可通过就近到街道、社区或社保经办机构认证。高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特殊人员无法完成自助认证的,可向居住地社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预约上门认证服务。

四、补充事项

1.对超期未认证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又无法确定其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按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未认证人员成功认证且经核实仍具有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及补发手续。

2.对死亡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责令冒领者退还冒领金额;对恶意冒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退还冒领金额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咨询电话:琅琊区社会保险综合服务中心

0550-3078158

0550-3057984

来源 | 琅琊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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