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滁州又一地“限放”,还有这些消息和你有关...

滁州楼市在线 2017-12-13 09: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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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滁州至明光客运班线即将恢复原线营运 104国道改扩建项目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6月份,因104国道明光至滁州段道路改扩建半幅施工,安全隐患较多。

❂ 滁州至明光客运班线即将恢复原线营运

      104国道改扩建项目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6月份,因104国道明光至滁州段道路改扩建半幅施工,安全隐患较多。经滁州市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批准,在K1040+400m(明光与滁州交界)至K1056+800m(滁东道班)路段实施限高(2.8米)限行。目前,104国道改扩建工程已经实施了八成多,扩建的半幅路面已基本铺设完成,从工程进度来看,下月初解除限行后,半幅路面可具备通车条件,通车运行能力和之前差不多。

      104国道下月解除限行后,滁州至明光客运班线能不能恢复运营呢?

滁州汽车中心站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和上级公司沟通,若104国道解除限行后具备营运条件,将尽快恢复该班线。”(记者胡文峰)

❂ 南谯区新农合管理中心迁址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医保整合工作安排,南谯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将于2017年12月14日搬迁至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一楼C区(C17-27号窗口),同时原新农合咨询电话停止使用,现启用咨询电话:3218127,请新农合各定点医疗机构结报员相互告知参合群众。因搬迁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南谯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7年12月12日

❂ 明光城区2018年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

      自2018年1月1日起,明光市城区范围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域为城市规划区内。

 

     在限制燃放区域内,除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二十四、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五、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外,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销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来源:美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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