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这个小区有违建怎么办?官方回复来了!

搜狐焦点滁州站 2022-05-20 09: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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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阳光都市小区违建问题,滁州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关于您反映阳光都市小区24栋某室在天井处违建阳光房问题,南谯区城管执法局已于2021…

问:希望主管领导能管一管尊敬的书记您好,本人与2021年3月投诉到南谯区城管局关于阳光都市24栋2021室违法搭建阳光房的问题,至今为止城管局没有任何执法拆除违建的动静,这一年多的时间通过各种渠道投诉违建,但是龙蟠南苑城管局的领导们就是,各种敷衍推脱,我想请问一下城管局的领导们,面对一名人民群众这一年多的投诉事实清楚的违法违建问题如何做到不过问,不执法的,难到一定要出现安全事故你们才会姗姗来迟吗,就是因为你们的不作为,现在阳光都市三期又有出现三户相同的违建,你如此的不做为只会有越来越多的违建。

答: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市委书记留言反映阳光都市小区违建问题,滁州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关于您反映阳光都市小区24栋某室在天井处违建阳光房问题,南谯区城管执法局已于2021年8月31日向该户下达《限期拆除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南谯区城管执法局原定自下达公告之日起至诉讼期满6个月后,如当事人仍未自行拆除,将依法组织拆除。

由于该户家中无人居住,执法人员无法进入室内,加之违建部位无额外承重区域,无法承载拆除机械进行作业,拆除的难度及危险系数较大。目前,南谯区城管执法局、同乐街道正在研究拆除方案,计划近期处理到位。

5月10日,南谯区同乐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对您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进行反馈,您表示知晓。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南谯区同乐街道办事处、区城管执法局联系。联系人:费永奇(电话:13965950167)、王勇(电话:13955081668)

来源:人民网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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