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官方回复!事关住房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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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市民咨询:
现已离职,咨询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及如何提取。
答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缴存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未再就业的,本人携带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银行卡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前台或在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皖事通”APP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政策链接
根据《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的;
(四)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五)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的;
(六)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七)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八)缴存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封存满半年未再就业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十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来源: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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