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滁州这些企业将被强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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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决定公告
定远县公路站劳动服务公司等1537户:
定远县公路站劳动服务公司等1537户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至今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本局于2022年5月9日发出公告,催告上述企业依法组织清算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现催告、通知期限已届满,上述企业仍未履行上述义务。经向有关部门了解,上述企业均无欠缴税费和发票领用等信息,本局于2022年8月19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定远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定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企业告知公告》[定强注告(2022)1号],上述企业未提出听证和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的规定,本局决定强制注销上述企业[定强注〔2022〕1号],请上述企业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将营业执照正、副本缴回我局。
企业被强制注销登记后,主体资格终止,但原企业的清算义务人仍应当依法组织清算。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决定书公告送达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定远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定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定远县公路站劳动服务公司等1537户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名单
定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 24 日
来源:定远县人民政府网、三色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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