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生育费用如何报销?滁州是否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官方回应来了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市民来电
本人在滁州工作,在合肥住院生产。咨询异地生育费用如何报销。
市医保局回复
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并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10个月以上的(过渡期间以原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时间计算),自第11个月起可享受生育待遇。按照企业费率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其产假期间工资福利由用人单位发放;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待休完法定产假后,与其单位经办人联系,由单位统一办理或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所需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医保卡或有效证件;2.医院收费票据;3.费用清单;4.申请人出院小结或加盖科室章的门诊病历;5.加盖单位公章的《生育津贴申领表》(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为合并支付,一次性提供材料即可)。
市民来电
咨询滁州市是否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我市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已于2022年7月13日开通,其他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企业来电
来电人是某公司滁州分公司职工,反映安徽政务服务网社保系统显示该公司参保人员是5人,与公司实际参保人员一致,但税务系统显示参保人员是33人,询问是何原因。
市人社局回复
经核实,今年9月该公司对员工社保缴费基数进行调整,后税务系统根据员工参保时间进行社保缴费基数差额调整,每月1条记录,每条记录算1人次,税务系统显示的是相应人次,并非人数。
来源:滁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