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楼市数据播报|商品房网签成交3728套,环比1月上涨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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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开年以来,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不断刺激之下,多地密集促进住房消费,楼市基本面正在发生变化。且多地落实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控机制,已有超30城降低首套房贷利率下限至4%以下。月末再迎重大利好,金融“17条”助力住房租赁企业融资纾困,购房意愿及房企拿地信心都增加,房地产市场形势正在发生变化,“小阳春”似乎扑面而来~
2月份滁州楼市到底表现如何,是否有较好的表现?从新房成交数据方面可窥见一二,一起来看看!
根据滁州楼市在线数据显示,截至2月28日,2月滁州区域(含县市)新房共成交3728套,相比1月份的2798套上涨33.2%!2月滁州市区新房共成交1261套,相比1月份的736套上涨71.3%!
商品房备案数据:
2023年2月,共累计备案292套房源。
2月琅琊新区备案公示房源292套,备案总面积29235.42㎡;其中,琅琊新区备案公示房源32套,苏滁板块备案公示房源116套,乌衣板块备案公示房源144套。
土地市场成交数据:
2023年2月15日,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7宗经营性用地,成交7宗,最高成交价33739万元!此次7块宗地皆由滁州市明湖建设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摘得,成交总价超15.5亿元!
地块详情:
1号宗地位于仁和路与大明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341103011014GB00063;出让面积:28.42亩(18949㎡);规划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商业3-10%);容积率:1.6-2.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出让年限:70/40年;起拍价:14212万元;起拍楼面价约:3750元/㎡。
2号宗位于大明路与仁义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341103011014GB00064;出让面积:52.68亩(35123㎡);规划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商业3-10%);容积率:1.6-2.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出让年限:70/40年;起拍价:26343万元;起拍楼面价约:3750元/㎡。
3号宗位于仁和路与文丰路交叉口东北侧 ,宗地号:341103011014GB00065;出让面积:67.28亩(44852㎡);规划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商业3-10%);容积率:1.6-2.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出让年限:70/40年;起拍价:33639万元;起拍楼面价约:3750元/㎡。
4号宗位于仁义路与文丰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341103011014GB00066;出让面积:53.22亩(35478㎡);规划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商业3-10%);容积率:1.6-2.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出让年限:70/40年;起拍价:26609万元;起拍楼面价约:3750元/㎡。
5号宗位于仁和路与恒兴路交叉口东北侧,宗地号:341103011014GB00067;出让面积:47.81亩(31872㎡);规划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商业3-10%);容积率:1.6-2.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80米;出让年限:70/40年;起拍价:23904万元;起拍楼面价约:3750元/㎡。
6号宗位于敬梓路与凤阳路交叉口西南侧 ,宗地号:341103011009GB00122;出让面积:25.63亩(17087㎡);规划用途:城镇住宅、商业(商业10-15%);容积率:≤3.0/住宅1.6-2.0;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150米/住宅80米;出让年限:70/40年;起拍价:12815万元;起拍楼面价约:3750元/㎡。
7号宗位于滁州大道与凤阳路交叉口西北侧,宗地号:341103011009GB00123;出让面积:35.49亩(23658㎡);规划用途:商业、商务金融;容积率:≤3.5;绿地率:≥20%;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250米;出让年限:40年;起拍价:17744万元;起拍楼面价约:2143元/㎡。
二月安徽楼市政策解读(据不完全统计)
1、2月6日,安徽省直公积金重大变化!缴存基数下限提高至2060元,3月1日起执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皖政办秘(2023] 2号) 要求,合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60元/月。按照《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现将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下限相应调整为2060元,自2023年起执行。
2、2月6日,安徽省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强调,要统筹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两个体系”,加快建立“两多一并”住房制度。聚焦“三条主线”稳市场,构建“三房主体”强保障,推进“两类改造”优环境,强化“一项管理”提服务。因地制宜开展现房销售试点,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转变。
3、2月8日,滁州市调整补偿标准!滁州市市本级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琅琊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南谯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4、2月8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合肥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2060元,调整后月最低缴存额为206元,较之前增加40元;市辖四县一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即1870元,调整后月最低缴存额为188元,较之前增加44元。
5、2月8日,据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人民政府官网,铜陵义安发布《关于印发义安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房屋销售备案价格下浮上限由10%调整到15%。上述政策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3月15日,购房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时间为准,三居以下(含三层)的多层建筑,不享受上述购房补贴政策。
6、2月8日,经济日报发表文章指出,当前,推进商品房预售制逐步向现房销售过渡的时机进一步成熟。山东、安徽等省份明确表态,2023年将因地制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现房销售试点。
7、2月23日,滁州市关于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贷款问题的回复!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公积金不得超过当期已还本息。夫妻双方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当期贷款金额,若您妻子提取后有剩余额度,您可以提取剩余额度的金额,但不能超过您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总结:去年以来,各地市的楼市调控政策在持续松动。在一系列政策的影响之下,2月滁州新房成交迎来大幅上涨,市场热度的回升使得购房信心大增,同时也为“金三银四”的到来开了一个好头。市场回暖的氛围是否能够迎来“小阳春”?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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