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滁州出台!事关中心城区城市建设!

搜狐焦点滁州站 2022-06-01 08:5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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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滁州市中心城区首位度,推动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滁州市出台《关于推动滁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聚焦优化土地供应、强化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房…

为进一步提升滁州市中心城区首位度,推动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近日,滁州市出台《关于推动滁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聚焦优化土地供应、强化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八个方面,措施自2022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

1、优化土地供应 加快项目审批

科学把控土地供应节奏,市住建局要按季度分区域公布商品住宅销售信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相关信息,实行差别化供地。调整土地价款缴纳时间。加快规划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优化工程项目规划建设审批,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鼓励推行四代房建设,积极推广第四代立体庭院住宅建设。

2、强化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

商品住房实行明码标价销售制度,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一房一价”备案价格,也不得低于“一房一价”备案价格的95%,否则不予办理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对“尾盘”可申请重新备案销售。

3、推行地下停车位(库)销售登记

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库)销售登记。国有土地上建设的住宅小区地下空间,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且能明确划分空间界限,具有独立空间的地下停车位(不包含机械停车位和人防工程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开发企业可以办理销售和产权登记。

4、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做好疫情期间住房领域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对其存续个人住房贷款,及时优化信贷政策,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合理加大房地产领域信贷支持。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首套个人住房首付比例较低可降至20%,明确辖区银行首套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至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平均利率区间至4.9%,更好满足首套房合理刚需,减轻购房者还贷负担。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业务。支持并购贷款业务稳妥有序开展。

5、优化预售、监管资金支取

优化预售条件,调整预售资金支付节点,以缓解疫情期间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压力。

6、延缓缴纳规费等相关政策

缓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2022年10月31日之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中心城区房地产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可延缓6个月交清。延缓交房期限,受疫情影响,在中心城区开发建设未交付的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交付期限可顺延30日。

7、做好房屋征迁工作

鼓励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安置房,鼓励采取直接货币补偿,购买市场存量商品房(或采取政府组织被征收户自行购买商品房等货币化安置模式)。

8、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严格打击虚假宣传。严格查处团购费等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相关信息公开,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政策问题。

来源:美好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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