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刺客”来袭,如何防御?

搜狐焦点滁州站 2022-08-19 09: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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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各种销售手段来迷惑购房者,让购房者无法真正看清公摊数据,直到收房时才切切实实地挨上“公摊刺客”这一刀,看到这个新闻,我手里的“雪糕刺客”也没那么冰冷了,毕竟一根雪糕再贵也比不上多买半个房子啊!也许就是因为尚…

简直离天下之大谱!山东青岛一市民买房后发现,“怎么一公摊,把我一半的房子都摊出去了呢?”

最开始,该市民全款购入青岛市某小区一套,购买之时销售人员告诉她,房子公摊可能会达到百分之三十一,但交房时应该要比这个数据小。然而,等到交房时,她傻眼了:总面积为一百一十点二五平方米的住宅,实际套内仅有六十一平方米左右。

后来向售房方询问得知,虽然合同上显示的套内面积为75平方米,与自己测量的差值主要体现在墙体的厚度上,外墙的一半厚度计入套内建筑面积。也就是说,将近1米的外墙,有一半也算进了业主的套内建筑面积。而在购买房屋时,销售有意混淆“公摊”“公摊系数”“公摊率”“套内建筑面积”等概念,各种专业术语的堆砌,让购房者无法辩驳。直到依法维权时,她才知道官方数据——小区公摊面积百分之四十六。

以各种销售手段来迷惑购房者,让购房者无法真正看清公摊数据,直到收房时才切切实实地挨上“公摊刺客”这一刀,看到这个新闻,我手里的“雪糕刺客”也没那么冰冷了,毕竟一根雪糕再贵也比不上多买半个房子啊!

公摊面积其实是现在很多购房者难以辨别的一个“坑”,坑大坑小取决于购房者的运气和智慧,如果说运气需要再攒一攒,那智慧辨坑可不能错过了。

公摊顾名思义就是分摊的公共共有建筑面积,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分为两部分,一是大堂、走廊、电梯井、消防通道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二是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而像仓库、机动车库等管理用房就不算入公摊面积之内。

但我也注意到搜狗百科在公摊词条下有这么一句话:中国尚无法律对公摊面积加以约束,只有建设部的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的部门文件做出的原则性规定。

也许就是因为尚无法律约束,才会导致“天下苦公摊久矣”,才会出现开头那么离谱的新闻吧。

其实关于“公摊刺客”的问题,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洪洋提出建议称:“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普遍现象,最可怕的是公摊面积缺乏法律依据和制度约束。国家取消公摊面积,可以将实际的公摊面积成本核算到实用面积之中,让老百姓明白付费,放心购房。”相信受“公摊”压迫的购房者们肯定支持这一观点,毕竟,无论是否取消公摊,总得明明白白消费。

可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即使取消了公摊面积,但在商品房售卖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也就是说,无论换哪种形式,“公摊面积”还是客观存在的,还是需要购房者承担。

我认为,既然公摊面积短时间内无法完全取消,那就应该做到透明公开,售楼部应该直观地将每种户型的实际面积和公摊面积展示出来,避免存在“忽悠”等行为,实现购房者和真实户型“面对面”;同时,进一步完善约定,明确发生误差时的责任归属问题,这样才能保障购房者的基本权益。

或者在出售商品房时可以做到“套内”面积出售,这样虽然房子单价会上涨,但是可以让购房者直观地看到自己的钱买了多少东西,合理进行规划,合理消费,最主要是,可以避免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做一些小文章,让购房者少踩一些雷。

制度的出现从来都不是为了处罚,更多的是为了捍卫市场公平正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出现问题时也能有迹可循、有章可依。但如果“刺客”横行让人防不胜防时,还需要购房者自己擦亮眼睛,多做功课,尽量让自己明白消费,毕竟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钱财来之不易,守护还需谨慎。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