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起,滁州全市这项价格调整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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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发展改革委 滁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重新核定滁州至合肥等40条县际以上道路客运班线票价的通知:
各县(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道路客运经营单位:
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21〕48号)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全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格函〔2022〕108号)精神,结合我市县际以上道路客运班线车型等级、计费里程、车辆通行费等变动情况,现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滁州至合肥等40条县际以上道路客运班线票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核定的道路客运班线票价为较高限价(详见附件),具体执行票价由各客运经营单位根据运输经营和市场供求状况,自行下浮确定。如客运班线车型等级、计费里程等发生变动,客运经营单位应及时申报。
滁州市部分县际以上道路客运班线票价表
(点击查看大图)
二、各客运经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 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皖交运〔2021〕48号)等文件规定, 对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儿童等乘车实行客票半价优待或免费。
三、各客运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车站醒目 位置公示客运班线票价,在所有营运车辆内张贴线路价目表,在客票(含电子客票)上标明车型等级、政府指导价、当日执行价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对尚未申报核定票价的县际以上道路客运班线,请各地抓紧将初审资料补充上报滁州市发展改革委、滁州市交通运输局。
五、本通知自2022年6月15日起执行。
来源:滁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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